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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自去辦結婚登記
這才知道
在上班的新人想要免去向公司請事假的話
可以在結婚日的前三天去戶政事務所
先行向它先預約
要填預約單
且一人到就可以預約了
就可以在假日(星期六、日)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
並可以指定結婚日期喔
如果沒有在結婚日前三天先去預約
等結婚完後才去辦登記的話
就只能在平常上班日(星期一~五)辦理
並且以當天辦登記為結婚登記日
結果咧
口木先生和我利用五天的婚假去環島台灣了
婚假用完了
才發現去辦結婚登記需要兩個當事人都要到場
並要填寫一張結婚書約
內容要找二個證人簽名蓋章
我們兩個也要簽名蓋章
手續還真是麻煩
況且我們的結婚日已經過了
戶政的人向我們說
依法令規定
過了結婚日只能用他們星期一~五上班的時間辦理
而且喔 結婚登記日也只能以當天辦理登記那天為結婚日了
(有些機車)
又說已經不能用預約的方式來辦理了
想來想去
口木先生又不能請假
我向他們說明我的娘家那邊的戶政事務所說可以星期六、日來辦登記
(事先有打電話問過)
他們才肯答應我們因為過了結婚日
還可以使用預約方式進行
才可以順利在星期六辦理結婚登記啦
事後想想
如果我不和戶政的人說
我們的結婚日已經過了
反而跟他們說我們這星期才要結婚
這樣應該也是行得通
也可以預約登記吧
還是覺得政府的規定怪怪的
總有漏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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